我县开展“零点行动”打击非法捕捞

2023-03-07 13:56

武义新闻网讯(记者 吴丁宁 通讯员 王旭升) 为贯彻落实浙江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3月1日,县农业行政执法队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禁渔“零点行动”,对全县禁渔水域开展地毯式巡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收缴地笼等违法捕捞工具4套。

  据县农业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