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10-17 15:08

  本院于2023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了浙江宏晟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浙江宏晟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8日前向管理人浙江五义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联系电话: 13906795157、13575931312)。浙江宏晟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2023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定于2023 年12月27日 (星期三)上午9时整在武义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