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问答

2022-11-21 16:03

  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有哪些新变化、新亮点?来看看这篇文章吧!

  问:《条例》与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有哪些突出的变化?

  答:《条例》共39条,与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立法目的、主要内容、条文结构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一部登记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转变为促进发展的综合性法规。主要有四点突出变化。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二是完善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从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三个层面明确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职责任务。三是从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经营场所,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数字化发展、纾困帮扶等多个方面,更加系统地规定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四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乱收费、乱摊派、拖欠账款等损害个体工商户权益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问:《条例》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平等准入和公平待遇?

  答:《条例》突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体现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针对个体工商户规模小、话语权有限,在经营活动中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歧视的情况,《条例》从制度层面提出禁止歧视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强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口、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问:《条例》在便利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为解决目前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存在的手续复杂问题,《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不再需要“先注销、再设立”;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和“个转企”中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条例》要求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提供便利。需要提示的是,由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法律性质、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名称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个体工商户尚不能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直接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需按照规定,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企业。

  问:《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有什么具体要求?直接经营者变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为了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条例》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并不是强制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是直接变更还是“先注销、再设立”。经营者变更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原经营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结清应依法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债权债务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的有关规定。继任经营者应当全面、详细地了解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况、负债情况、法律纠纷等,审慎作出选择。

  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除了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之外,还需提交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问:什么是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条例》对年度报告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是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义务。是积累自身信用、主动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包括登记机关在内的各相关部门了解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更好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服务的重要依据。

  《条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年度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改革的要求,即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简化内容、优化流程,提供简易便携的年度报告服务。

  问:《条例》如何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答:实体店铺对服务城乡居民日常生活至关重要,而拓展线上经营也是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效途径。《条例》分别从线下和线上两方面作出了规定,推动个体工商户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道路。一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二是针对个别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过程中存在的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经营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三是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升线上经营能力。四是回应了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入驻网络平台经营遇到的种种问题,专门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入驻条件、服务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