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个设区市和8个县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我县入选全国试点。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县水库不动产登记全国试点实施工作,日前,我县召开3个街道、北部4个镇48座水库不动产登记动员会。
据悉,此次动员会由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组织召开。动员会上,县水务局工管科负责人对我县水库基本情况、水库不动产登记政策依据、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进行了讲解,有关部门就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实施细则等内容编制展开交流,并部署重点工作。随后,与会人员还就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探讨相关解决路径。
会议要求,各镇街、村集体组织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并积极参与探索开发盘活水库资产的新道路,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不断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盘活水库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下一步,我县将借助入围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国试点县的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武义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采纳、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王治钧
一审:李丹
二审:陈向江
三审:朱谢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