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陈经验”20周年·制度机制】高效化解疑难矛盾 释放治理效能活力——武义县探索实行“矛盾纠纷村民代表票决”机制

2025-06-23 10:21

基本情况          

为有效化解村级矛盾、信访积案,武义县在遵循法律法规基础上,持续巩固拓展“后陈经验”,创新实行“矛盾纠纷村民代表票决”机制,即对于产生的疑难矛盾纠纷,经由村调解员、村“两委”调解无果后,由村“两委”制定矛盾纠纷解决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票决结果由村“两委”执行,最终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该机制实施以来,实现了“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主要做法          

坚持建章立制,变“久拖不决”为“议而立决”。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界定矛盾适用范畴,规范票决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动疑难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对属于村集体自治范围内的邻里纠纷、土地山林纠纷、建房纠纷、征地补偿、公益事项建设等疑难矛盾,经多次调解仍无法化解的,可以授权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根据票决方案予以实施,保障票决结果具备法律效力。二是明确票决程序。由“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律师、管区民警等组成矛盾纠纷评判委员会,对需要通过票决评判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按照“制定解决方案——评判委员会审核——村内公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票决”四步走的方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若干个化解方案后公示3天,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确定解决方案。三是明确办结时限。票决结束后,由村“两委”在2周内执行票决结果,纪检、公安部门全程监督把关,保障票决过程民主公开、票决结果体现民意、票决方案议而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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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委员会评判现场


强化工作保障,变“要我管事”为“我要管事”。加强票决机制运行奖励激励,充分激发村干部化解矛盾的主动性。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1+2+3”工作机制,即每月1天(15日)村民代表大会票决日、每月2天(10日、20日)村“两委”研究日、每周三矛盾纠纷调解日,由各乡镇党委班子、派出所组成领导小组,对各村矛盾纠纷票决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二是突出激励引导。对顺利完成村级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落实矛盾纠纷村民代表票决机制并成功化解矛盾的村予以奖励。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等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村民代表票决机制落地落实。

image.png 罗山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票决现场


凝聚干事合力,变“各自为阵”为“共治共享”。针对部分村复杂问题,发挥票决机制公开、公正、民主解决矛盾的作用。 一是强化正向引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曝光台”作用,对疑难信访的当事人,启动票决机制,让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监督、评判其行为合理性,引导群众合法反映诉求。二是夯实法治基础。落实“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案一报告”制度,由管区民警、律师全程参与票决机制运行,引导村民代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方案的制定,补足基层调解法治短板。三是实现共治共享。对部分矛盾多发村,扩大矛盾纠纷村民代表票决机制范围,将涉及集体资产、集体资源引起的公共利益矛盾纠纷纳入村民代表大会票决范围,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成效经验          

化解疑难矛盾,有效提升治理效能。推行“矛盾纠纷村民代表票决”机制,可有效缩短化解周期,大幅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以村民代表大会票决的方式确定化解方案,并严格落实方案办结时限,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提速30%以上。

强化组织保障,充分激发干部积极性。设立村民代表大会票决日、村“两委”研究日及矛盾纠纷调解日,推动落实票决机制并成功化解矛盾。如,武义县某村村民朱某自2007年起因宅基地纠纷多次上访,该村制定并票决通过解决方案,成功与朱某签署息访协议书,长达13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彻底解决。

突出共治共享,推动村级事业发展。注重发挥公开、公正、民主解决矛盾的作用,将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公共利益矛盾纠纷纳入票决范围,接受村民监督,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共治共享。目前已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231条。


编辑:邹辛慧

一审:涂林楠

二审:陈向江

三审:吴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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