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服务】↓↓看这里↓↓年假天数、折算、补偿标准,一次性讲清

记者:金粼 通讯员:陈斐
2026-11-05 10:59

不少职工都关心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休年假?产假、婚假会不会占用年休假呢?今天的百姓服务,就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走进县12345(8890)政务服务中心,听一听话务员是怎么说的。

问:我想问下咱们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休带薪年休假?年假天数是怎么算的?换了新单位年假又该怎么算呢?

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问:那有没有什么情况,是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问:休年假的时候工资是怎么发的?要是单位不让休年假,该怎么补偿我们?

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问:那像产假、婚假这些假期,会不会冲抵我的年休假呢?

答: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首席编辑:吕奕婷

二审:陈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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