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热心群众提着鸟笼来到县公安局王宅派出所报警,称在家门口发现两只毛茸茸的幼鸟。小家伙见人不躲,也无法自主飞行。群众担心幼鸟遇险,便小心将其妥善安置后送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帮忙救助。
民警仔细查看后,确认两只小家伙是猫头鹰幼鸟,体表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尚可。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多为夜行性猛禽,幼鸟成长阶段会经历“学飞期”,常在巢穴周边练习飞翔,很容易不慎跌落,进而与亲鸟走散。

为妥善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第一时间联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处置。经专业检查,两只幼鸟身体健康,具备野外适应能力。随后,民警驱车前往辖区植被茂密、人烟稀少的山林,小心将两只猫头鹰幼鸟放置在林间枝干上。小家伙们适应了片刻,慢慢舒展羽翼,逐步探索周围环境,最终顺利回归大自然。
民警也借此提醒广大市民:猫头鹰等野生鸟类受法律严格保护,若偶遇落巢、受伤的野生幼鸟,切勿私自捕捉、饲养或带回家,不要随意移动、惊扰它们,可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用科学方式守护野生生灵。
编辑:李丹
二审:陶莎莎
三审:朱谢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