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曝光2025年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0 17:10

2025年三季度,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起,具体情况如下:

一、武义煜轩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武义煜轩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MA2M90TE9U,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百花山工业区(武义县飞鹿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沈某某。

2024年11月5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杨某某等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30210元,涉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11月6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11月28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月17日,沈某某到案。10月28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决沈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武义皖康工贸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武义皖康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MAC4JPD4XK,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履坦岗头工业园区(武义县震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实际经营人:邓某某。

2024年7月2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索核实中发现,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赵某某等3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28582.1元,涉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7月2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11月7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12月26日,邓某某到案。2025年10月29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决邓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查封、冻结在案的财物,依法处理,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邓某某继续支付给各被害人。

三、武义久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武义久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MA2HWWH732,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佳源商业广场6幢401铺,实际经营人:李某某。

2023年3月9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王某某等2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8.3万元,李某某逃匿。7月3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7月17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月6日,李某某被抓获。10月15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周蕊

一审:李丹

二审:陈向江

三审:吴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