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报结束
(2026年6月30日截止)
不到一个月时间
各位老板
您的年报完成了吗?
注意!注意!
年报免费!
收费链接谨防诈骗!
Q:如何填报?
答: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https://zj.gsxt.gov.cn/index.html,个体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完成填报。
Q:如何判定收到的年报提醒信息是否为诈骗?
答:申报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凡是要交钱的年报入口
都要警惕!!!
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
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
均为诈骗!!!




Q:企业不经营了,是否可以不用填报年报了?
答:不可以。如果企业不打算经营了,请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注意,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当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注销后方可不再年报。
Q:如果不年报有啥影响?
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首席编辑:吕奕婷
二审:陈芮
三审:陈向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