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外卖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三期)

记者:陶东铭 通讯员:卢赛
2026-07-27 17:41


为严守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创新运用“AI+非现场监管”模式,坚持线上排查、线下核查同步发力,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网络餐饮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外卖经营违法典型案例,旨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武义县弄点吃吃小吃店未公示健康证案

2026年5月13日,县市场监管局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进行健康检查、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武义县太权餐饮店防鼠设施不到位案

2026年6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浙江省网络餐饮“AI+非现场监管”系统智能识别与自动固证,发现当事人厨房内有老鼠活动迹象。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防鼠设施不到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武义轻颜小吃店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现场案

2026年6月3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浙江省网络餐饮“AI+非现场监管”系统巡查发现,当事人外卖后厨摄像头未对准灶台位置,未在外卖平台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钟琳莉

二审:陶莎莎

三审: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