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安全底线 护航平安新春

记者:张秋萍
2026-02-20 17:02

2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走进我县各烟花爆竹经营点位,开展“五个严禁”“三个务必”专项宣传与安全检查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马年春节。


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向经营店主逐条解读政策规定,清晰告知严禁“下店上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严禁产品摆放店外、严禁零售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警示标语的核心要求,确保经营主体知底线、明责任、守规矩。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各经营点位进行细致核查,重点查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经营品种、范围是否与许可内容一致。仔细检查在售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合格证、流向信息,严查“三无”产品、超标违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针对储存条件、货物码放、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逐一排查,督促经营户严格按照核定限量存放产品,杜绝超量、超范围、违规混存等风险隐患,从源头规范经营行为。

此外,叮嘱各点位消防协查员切实履行安全协查职责,加强日常巡查频次,重点关注经营场所用电用火安全、周边环境秩序,及时劝阻店外试放、人员聚集、明火作业等违规行为,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求协查员坚守岗位、压实责任,当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督员”“宣传员”,配合执法部门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在与经营店主交流时,强调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营环节安全责任重大。督促店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进货渠道,做好购销台账登记,加强店内安全管理,严禁在经营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主动开展日常安全自查自纠。

县应急管理局将以“零事故、零隐患”为目标,持续深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控,不断巩固专项检查成效,筑牢节日安全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全县春节期间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群众平安过节保驾护航。

编辑:李丹

二审:陈徐俏、林芸亦

三审: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