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媒热评丨从赔1.9万到获2万慰问金 善意不能总被“打劫”

2026-08-27 18:20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湖南衡阳祁东县一老人因身体不适,进入一家棋牌室休息后晕倒,店主肖爱华帮扶送医后老人不幸离世,而后死者家属质疑店主救助不当,向其索赔10万元,相关事件随即引发网友热议。

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确认店主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店主一次性帮扶了死者家属1.9万元。

8月24日下午,湖南祁东一家企业慰问了李先生一家,为他们送上2万元慰问金。

8月25日上午,据媒体报道,当地司法部门正式介入调查,明确提出全额返还店家支付的1.9万元补偿款。

从被迫掏1.9万“息事宁人”,到获2万慰问金、1.9万全额返还——这样的反转让网友们终于松了一口气。毕竟谁也无法接受,一次善意的出手相救,没有换来一句道谢,等来的却是家属一张十万元的索赔清单。

《民法典》第184条的“好人条款”写得清清楚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的本意,就是为见义勇为者兜底。

在整个事件中,让人无法接受的点在于:明明店家无责,为什么还要掏钱?

这里需要区分两个概念:赔偿和人道主义补偿。

赔偿,代表当事人存在过错,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付出。而人道主义补偿,是出于情理的自愿帮扶,不等于承认自己有错。

1.9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是店主为了息事宁人作出的妥协。但本质上,责任在于基层调解的不合理——不管有没有责任,先让“有能力的”掏点钱息事宁人,这种“和稀泥”式的调解,是打着“人道主义”旗号的纵容。只要闹就能要到钱,这不是调解,而是对善意的“打劫”。

今天店家好心扶人被讹1.9万,明天其他人看见倒地的老人,第一反应将不再是伸手,而是先找摄像头——不能让整个社会的善意,被这样一点一点消耗掉。

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什么一个无责的好人要先被迫掏钱,再等事后‘补贴’?”

正义不该如此曲折。人们希望看到的,是错误得到纠正,正义得到伸张,碰瓷受到惩治,而不是好人先吞下委屈后又获得安慰。

毕竟每一次对恶意索赔的纵容,都是对见义勇为的挫伤;每一次无责好人的被迫赔付,都会进一步抬高全社会的行善成本。

令人欣慰的是,经历这场风波之后,店主肖爱华仍表示:“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事或人,还是会站出来,尽自己一份力去帮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