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住人零容忍 壶山街道强势推进“零点行动”

2021-08-19 09:19

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金佳琦8月12日晚12点至8月13日早7点,壶山街道联合县消防大队、消安委、壶山派出所开展“零点行动”,对前期交办提醒过的“三合一”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此次“零点行动”重点对沿街店面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是否存在经营场所与住宅场所未分隔到位、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问题进行核查,起到“整治一家,提醒一片”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宣传了消防安全政策和知识。

  在行动中,壶山街道对两家店面的住宿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处理。

  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标准

  沿街店面经营场所内严禁住人。如设置值班室的,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采用实体墙与经营部分完全防火分隔,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如需开门的,应采用钢质防火门或防盗门。

  沿街店面阁楼严禁住人。

  沿街店面的安全出口与楼上住宅部分的楼梯出口应独立设置,并设置实体墙与楼梯分隔。沿街店面楼上属于自住建筑,且疏散楼梯出口直通室外的,通向楼梯间的门可设置钢质防火门或防盗门,并保持常闭状态。沿街店面楼上属于居住出租房的,严禁沿街店面开设门、窗、洞口通往居住出租房楼梯间,居住出租房应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沿街店面应按每75平方米不少于1具4公斤及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处至少配备2具。鼓励在沿街店面合用场所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宜采用互联式),有条件的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沿街店面内存放易产生粉尘的区域、配电箱周边可燃物较多的区域,鼓励安装“灭弧式”智慧用电等技防设施。燃气使用区域,鼓励安装燃气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