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勿忘消防安全

记者:施慧丹 通讯员:洪凯
2025-01-09 19:18

春节临近,外来务工人员往返增多,留滞电动自行车数量多且管理缺位,尤其是出租房、企业宿舍等居住场所。企业主、出租房房东要落实监管职责,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对此,曝光1月份一起典型处罚案件,请广大居民勿忘消防安全,平安过节。



[案例简介]


近日,履坦镇巡查人员在对出租房集中区域巡查时,发现室内楼梯口违规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将产生大量浓烟,在“烟囱效应”影响下,烟气将顺着楼梯蔓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该行为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且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检查人员通过房东找到几位车主,开展警示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督促当场落实整改并进行查处。


[违反条例]

上述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温馨提醒]

人员返乡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点等安全停放区域,不得将车辆停放至架空层、楼梯间等疏散通道,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室内。出租房房东、企业主要及时搬离违停电动自行车,清理集中停放点周边杂物,并加强防火巡查。



编辑:邹辛慧

一审:李丹

二审:郑静

三审:吴艳